旧宫镇政府为切实简化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旧宫镇人民政府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大厅受理事项办理制度。具体受理事项采取分类办理的办法。
一、全程代理制
(一)即办件办理制度
1、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事项,简称即办件。
2、对列入即办件、申办人申办材料齐全的事项,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并按照工作程序即收即办,当场或当天办结。
(二)承诺件办理制度
1、在本单位职能范围内但不能够当场办理,需要承诺时限进行办理的事项,简称承诺件。
2、对列为承诺件、申办人材料齐全的事项,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有关承办科室在承诺期限内办结事项,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申办人。
(三)联办件办理制度
1、需要多个科室联合办理的事项,简称联办件。
2、对列为联办件、申办人材料齐全的事项,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受理,明确承诺的工作时限,落实全程代办人,督促联办科室间文件及时移交,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事项,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申办人。
(四)上报件办理制度
1、需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简称上报件。
2、对列为上报件、申办人材料齐全的事项,由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受理,按相关程序全程代办,各类事项累计办理时间不得超过本单位办理时限和上级主管机关办理时限之和。
(五)退回件办理制度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不能批准的事项或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简称退回件。
2、对被认定为退回件的申办项目,由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填写退回件通知单,写明理由,将申办材料退回申办人,服务大厅窗口不再受理同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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