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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宫镇全程办事代理奖惩制度
来源:旧宫镇网站 日期:2017-05-15

  


  为进一步形成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全程办事代理室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全面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旧宫镇全程办事代理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奖惩对象包括全程办事受理人员、代办人员及各科室具体承办人员。

  2、建立每月工作通报制度,以简报的形式在全镇范围内通报,表扬一些在全程办事代理工作中服务好,工作效率高的科室及代理室工作人员。

  3、所有代理工作人员参加本科室和代理室双重考核,但主要考核以代理室为主。考核每半年一次,对成绩突出的同志给予表扬和奖励。

  4、在干部提拔任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受理窗口人员及一站式服务大厅人员。

  5、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优先给予评优、立功、晋级、嘉奖等奖励。

  二、惩罚制度

  1、如有个别同志违反机关代理室的各项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诫勉谈话等处分,并与年终奖金相挂钩。

  2、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直至调离岗位和诫勉谈话且年度考核中评为不合格。

  三、未按期完成工作责任追究制

  1、各科室具体承办人负责具体事项的办理、督促,各科室负责人应对本科室具体承办人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如因工作延误,出现受理事项未能在承诺期限内办结情况,每出现一次,将对科室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进行通报批评,扣除科室负责人及承办人年终奖金的30%。

  2、各科室主管领导应对各科室负责办理的受理事项承办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事项,如出现上述情况,将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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