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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镇行政处罚职权表四
来源:旧宫镇网站 日期:2017-04-30

  职权编号:C90504
  职权名称: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名称: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违法情形依据条号:二十九
  违法情形依据具体规定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村庄、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管理规定,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和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破坏或者损毁村庄、集镇的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电、邮电、绿化等设施。
  行政处罚依据条号:三十九
  行政处罚依据项号:一
  行政处罚依据具体规定内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
  (一)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
  实施主体:大兴区8个街道办事处、14个镇政府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流程图类型: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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