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C90506 职权名称: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名称: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违法情形依据条号:三十二 违法情形依据具体规定内容:未经乡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行政处罚依据条号:四十 行政处罚依据具体规定内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以罚款。实施主体:大兴区8个街道办事处、14个镇政府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流程图类型: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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